政改與IFPI - 忍無可忍與嘔心
許仕仁﹕實行普選令中產逃亡
策發會民主派聲弱 討論政改委員會 39人民主派佔7
終於忍受不了這種毫無誠意自欺欺人的蠢人蠢事,貼了右上角的絲帶!
請click絲帶看更多資料:
12.4爭取民主普選
團結網上絲帶行動
“就讓我們的聲音,
掛滿網上每個角落。”
請將絲帶掛上,放在你的網站內;並把訊息傳播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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唱片商向非法下載22人索償 每人3萬 入稟促網絡商提供網民資料
終於在香港行動了,覺得好嘔心,商界加入Big Brother一行,私隱與利益越來越不平衝...
連上古惑天皇一案,scan上兩頁<<勇敢新世界——互聯網的罪與罰>>內容作感想(未夠全書15%,不違法吧):
"報章、雜誌及期刊,若在14日內複製數量不逾1000份,就不會構成刑事罪行。書籍方面,若180日內複製品零售價值不超逾8000元,複製者便毋須面對刑責。計算零售值時,若侵權製品的頁數超逾全書頁數的15%,才會被當成是一件侵權複製品。"
- 在Internet上又如何?點擊率=影印數量?要是此兩頁是報刋,便要在blog上表明此屬商品,不屬CC條款之下,不能轉載?否則站內點擊率+轉載/站外連結數量+站外再閱覧數量=總點擊率=總影印數量?
比任何病毒更神速廣大的傳播媒界,與其以"黑膠碟情結"壓制,不如研究如何共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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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comments:
我死啦,我有支歌係個music box到
之前有成8支,成支cd係12支歌(over 60%啦),死啦....!
我要坐寵物牢了.....得閒一定要來探下我,可以的話有西莎會讓我感動流淚....嗚
喂喂喂,唔使驚,我地用Flash MP3 player,無得俾人download歌架, 齋聽架咋!
我都覺得唱片商真係好恐怖,打着甚麼版權(說穿了都是為了錢,為了自己的利益)的旗幟就肆意監視大家在網上的活動,總話要向網絡供應商拿用戶的資料,嘩!幾時商界有咁大權力o架?私隱何在呢?真係令人不寒而慄!幸好我不在香港呢!
想搵錢,唱片公司真係可以考慮下製作mp3俾人俾錢download架!要與時並進啊!
唔係好睇得明你成篇文添...
???which part?
我懶開新post,求其group埋兩樣嘢落一個post度,無關連架,嘻嘻...
第二part度我想話,由嗰D有黑膠碟情結既人去解釋版權法好有問題,因為佢地無了解過同一產品一擺上網,傳播方式及速度同用hard copy式傳遞係幾甘不同,仲用嗰D古老計法,盞仲麻煩...
所以我舉個例,唔通你點擊嗰兩頁就等於影印一份hard copy?連結又計?Bloglines RSS度又計一份?計死人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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